新闻公告

news bulletin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9 421次 来源:
分享到:

各市、州体育(文体、教体)局,省级各训练单位:

现将《四川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印发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请点击下载:四川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各项目组别、年龄、金牌一览表



四川省体育局

2016年3月25日


   四川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草 案)


为了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体育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实施,选拔培养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促进我省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体育强省建设迈上新台阶,决定举办四川省第十三届运动会。


为保证四川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各项目竞赛规范、有序、顺利进行,本着团结协作、统筹协调、科学规范、节俭廉洁的原则,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特制定本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四川省体育局、广元市人民政府


三、组委会成员单位

中共四川省纪委、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总工会。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8年7月至8月在广元市举行


五、参加单位

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雅安市、眉山市、资阳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


六、竞赛项目

田径、游泳、跳水、体操、艺术体操、举重、国际式摔跤、柔道、拳击、武术(套路、散打)、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篮球、排球(沙滩排球)、足球、棒球、垒球、曲棍球(女子)、射击、射箭、赛艇、皮划艇(激流回旋)、跆拳道,共24项。


七、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须持有四川省行政辖区内的正住户口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2.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

3.参赛运动员的年龄须符合各项目年龄规定(具体见附表《四川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各项目组别、年龄、金牌一览表》)。

4.参赛运动员须按照《四川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进行有效注册。

5.参赛运动员须是2015年、2016年有效注册的运动员。其中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跳水、体操、艺术体操项目最小年龄组和新增的射击飞碟、田径撑杆跳项目参赛运动员须是2015年、2016年、2017年有效注册的运动员。其他年度注册的运动员不能参赛。

6.参赛运动员完成省内注册后,由省级各训练单位根据本项目情况负责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

7.参赛运动员须连续参加2016年、2017年的四川省青少年锦标赛。其中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跳水、体操、艺术体操项目最小年龄组和新增的射击飞碟、田径撑杆跳项目参赛运动员须参加2017年的四川省青少年锦标赛。

8.省优秀运动队(包括经省体育局批准同意输送到解放军)符合年龄规定的正式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占原输送单位名额参赛,参赛须持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运动员注册证。  

9.经省体育局批准、由省市(州)联办的省优秀运动队一、二线队伍的适龄运动员,按照《四川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规定进行了注册的,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占原输送单位名额参赛。如原输送单位未报该项目,可代表联办单位参赛。

10.每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各市州参赛运动员均不能相互交流。

11.凡2014年12月31日(含当日)以前户口从外省迁入四川的运动员须按规定在省体育局注册和国家体育总局注册;2015年1月1日以后户口从外省迁入四川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本届省运会。

12.各地已代表外省、市、自治区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本届省运会。

13. 参赛运动员须符合各项目竞赛规程和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资格审查

1.省体育局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并采取公示等程序接受各参赛单位监督。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凡不符合参赛规定的运动员不能参赛。

2.比赛中,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两人和两人以上项目取消本队该项目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参赛代表团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责任书及其它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处罚。

凡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3.各市州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须认真履行管理职能,纪检监察部门须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各单位要通过自查等手段严格审查所辖地区各项目运动员的参赛资格,防止出现冒名顶替、以大打小、以外打内等弄虚作假行为,一旦发现问题,应主动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严厉批评、教育和处罚。

(三)特殊规定

运动员应服从国家队、省队需要,参加国际、国内比赛或相关集训,否则,省级有关训练单位可取消其参加省运会的资格。因上述原因无法参加省运会预选赛的运动员,经省体育局批准后可以直接参加决赛。



八、参加办法

(一)参加单位报项

1.各代表团必报足球项目,其它项目报项原则上不少于上届省运会参赛项目数。

2.各代表团所报的项目,必须是连续两年(2016、2017年度)组队参加全省青少年锦标赛的项目。

(二)参加单位报名

1.各代表团可报团长1人,副团长2至4人。各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按代表团总人数配备(100人以内配备3人,100至200人配备5人,200人以上配备8人)。

2.各项目代表队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和工作人员的报名人数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三)报到和离会

1.各代表团团部人员在运动会开幕式前2天报到,闭幕式后1天离会。各代表团可在团部人员明确1—2名联络员,其报到和离会时间另行确定。

2.各项目代表队在本项目比赛开始前2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个别项目按照单项竞赛规程规定,可以提前进行赛前场地适应性训练,竞委会需按照规定提前免费开放比赛、训练场馆提供使用。

(四)相关费用

代表团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组委会将负担各代表团正编人员的住宿、市内交通和伙食补助等费用,各代表团须按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伙食费等(具体办法另定)。其它时间发生的上述费用由代表团自理。

(五)各项目参赛教练员应持省级以上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培训证书并有近两年内参加业务培训记录。



九、竞赛办法

(一)省体育局审定并公布各项目竞赛规程。

(二)比赛执行由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审定的竞赛规则和相关规定,个别项目将另订竞赛评分细则。

(三)比赛使用全国单项体育协会认定的器材。

(四)各项目比赛办法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的竞赛办法执行,各单项竞赛规程由省级各训练单位制定。单项竞赛规程必须服从竞赛规程总则。

(五)部分项目因报名参赛队(运动员)较多,可进行预选赛,并按预选赛竞赛规程规定的录取标准或名额确定省运会的参赛队(运动员)。

(六)本总则设定的竞赛项目如报名参赛单位不足3个时将取消该大项(分项)设项;各单项竞赛规程设定的竞赛项目如报名参赛人(队)数不足3人(队)时将取消该小项的比赛。

(七)在本届省运会比赛中,除部分有纪录项目和重竞技对抗项目按照竞赛规则规定比赛名次可以并列外,其它项目须排出单项名次,不得并列。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待定)


十一、公布比赛成绩

比赛成绩包括各单项比赛结果,依据赛会竞赛日程每日公布比赛成绩。


十二、颁发奖项(待定)


十三、技术官员

(一)各项目技术官员(含技术代表、仲裁和裁判员等)由省级各训练单位按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第21号令)、《全国体育竞赛裁判员选派与监督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体竞字〔2014〕172号)和省体育局有关规定提出建议名单,报省体育局批准确定。

(二)各项目技术官员在本项目比赛开始前3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因赛前准备工作需要提前报到的人员,须报省体育局批准。

(三)技术官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组委会将负担其食宿、差旅、市内交通、工作补贴等相关费用。


十四、赛风赛纪和兴奋剂检查

(一)凡在比赛中无故弃权、停赛罢赛、打架斗殴、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育道德和赛风赛纪者,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和省体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十五、其他事项

(一)各代表团团旗自备,颜色自定,规格为长3米,宽2米。旗杆由大会统一准备。旗面除标明本总则规定的参加单位外,不得出现其他标志。

(二)各代表团运动队的服装须统一整齐。参加各单项比赛的运动员服装规格、样式、颜色、号码以及有关标识等按各单项竞赛规程、竞赛规则的有关要求执行。

(三)各代表团应为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及相关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各代表团应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运动员、教练员参加省运会的积极性,积极鼓励他们刻苦训练、顽强拼搏、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实现体育道德风尚和竞技运动水平双丰收。


十六、本竞赛规程总则内容由四川省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我们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大石西路6号
办公室电话:028-87026375
E-mail:scsf@jinpaiw.com

关注我们

四川省体育总会网站 主办单位:四川省体育总会 蜀ICP备2021026454号-1
网站纠错 ×
*您的姓名: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问题类型:
*问题页面网址:
问题描述:
*验证码: